卷十九上卷 第三章 解放后党组织及其重要活动
土改后,1951年8月一区中山乡公园村办起了第一个互助组(吴长林互助组),1952年春县委先后举办了3期互助合作训练班,培训骨干1205名,由于注意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贯彻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依靠贫雇农和下中农,因而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很快,至1952年11月,全县已组织起互助组1817个,其中季节性互助组l 556个,常年互助组261个,参加户数达11450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34%,参加互助的耕地1374l0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1%。1952年冬,县委在第一区旧墩乡开展农业合作化试点工作。1953年春,首先创办了和平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各区都开展试点工作。1955年9月2日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传达省委扩大会议精神,会后全县掀起办社高潮,至1957年1月,全县办起农业生产合作社503个,入社户数36133户,占总农户的94%(其中高级社180个,25448户;初级社323个,10685户),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大发展了农业生产力。
l 953年起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通过经销、代销、加工定货等方式把私营工商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1956年县委成立了“宁化县对私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了“私改”工作队,全面开展对私改造。据1957年统计,组织就业的人数占原有从业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为:手工业为99.1%,交通运输业为86%,商业、饮食、服务业为90.79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地实现了深刻的社会变革,普遍建立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个伟大的创举。后期虽然由于要求急了些,工作粗了些,形式过于单一,以致遗留了一些消极影响,但并不因此而降低三大改造的伟大意义及其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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