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三 第三章 税 务
国营企业所得税 1983年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时开征的新税种。1958年5月1日开始,宁化县实施对商业、卫生、粮食等国营企业的利润、基本建设基金、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的监交入库。1960年起省属和县市企业都由税务接办监交监汇,1979年监交企业25户,1980年11月起县级企业监交业务转财政局办理。宁化县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共30户,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后达39户,其中大中型企业19户,适用55%比例税率;小型企业20户,适用新八级超额累进税,税率10~55%。1983----1987年本县国营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3341696元。
国营企业调节税 1984年10月1日起开征,手化有7个单位征收此税,截止1985年共征国营企业调节税47.38万元。
利息所得税 1950~1958年,本县共征收利息所得税2202元。1959年停征。
个人所得税 1980年开征。本县个人所得税税源很少,开征至1985年仅征税款15488元,1986年征收18566元,1987年改收个人所得调节税,征收6060元。
印花税 1958年改革工商税制时,•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1950~1957年,本县共征印花税6.74万元。
盐税 1984年以前,一直是根据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征收盐税,未形成正式法规。本县盐税主要从“改变减免税盐用途”和。t动用储备盐,,两个环节征收,并无其他税源。1985年度,本县征盐税4.6万元,1986年征盐税2.6万元。
建筑税 本县于1983年lO月1日开征,至1987年共征建筑税104.9万元。
奖金税 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三种奖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1984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自本年度起施行,1985~1987_年宁亿县国营企业奖金税实征86943元。集体企业奖金税:自1985年度起开征,至1987年本县共征集体企业奖金税-39020元。事业单位奖金税:自1985年度起开征,至1987年本县共征事业单位奖金税299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