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东大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010
05/07
21:33
宁化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附件2:附属构筑物补偿标准
1、单口炉灶:水泥面层120元/口;磁砖面层150元/口;每增加一口增补50元,有热水包的加补100元/个。
2、液化气炉砖砌台架:水泥面层150元/台;磁砖面层185元/台;花岗岩面层200元/台。
3、洗涤池:80元/个。
4、蓄水池:100元/个(容积0.5至1立方米)。
5、浴缸:400元/只。
6、抽水马桶:300元/只、蹲盆40元/只。
7、化粪池:1000元/座(三级)。
8、水井:有井围圈的按井的深度每米补偿90元。无井围圈的按井的深度每米补偿70元;柱噻泵井补偿200元/眼。
9、围墙:土质的40元/立方米。石砌的130元/立方米。砖砌的270元/立方米。
10、突出层面栏杆:80元/米。
11、分体式空调移机200元/台,太阳能热水器移机200元/台,液化气、电热水器移机40元/台。
12、给水、供电已列入房屋成套设施不另行补偿,安置房同样提供给水、供电一户一套。
13、有线电视终端、电话由被拆迁人自行与电信、广电部门申请移机,同区内的迁装费用凭发票补偿。产权调换迁出迁入凭移机发票补偿。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仕鹏】
- 上一篇:宁化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暂行办法[ 05-07 ]
- 下一篇:5月第2周停电检修计划[ 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