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第四批人才公寓申请符合对象的公示
2022
04/26
10:57
根据《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宁委办〔2018〕93号)及《宁化县人才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四批人才公寓申请报名配租的通知》(宁人领〔2022〕1号)精神,宁化县第四批人才公寓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已结束,现将申请符合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7日止。公示无异议,申请符合对象取得配租资格,进行分配。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委人才办或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8-6829900(县委人才办)
0598-6825227(县住房保障中心)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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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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