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下拨 2021年(第一批)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2
04/12
10:31
为加快推进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河龙贡米特色优质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闽财农指〔2021〕28号)及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2021〕23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农〔2021〕104号)文件要求,经全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公示、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现拟下拨2021年(第一批)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3日—4月19日),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局科教股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8-6883956
局科教股:0598-6833677
附件: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拟下拨2021年(第一批)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公示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附件: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拟下拨2021年度(第一批)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 乡镇 | 实施主体名称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济村 | 宁化县济村优质稻专业合作社 | 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按标生产培训300人次、河龙贡米后备品种筛选。 | 20 |
2 | 水茜 | 宁化县旺农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 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生产线改造购置加工大米加工设备1套。 | 20 |
3 | 泉上 | 宁化县福民粮油专业合作社 | 购置日产20吨精米加工设备1套,配套色选机1台、电子打包称和真空包装机各1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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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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