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三 第三章 救 济
2010
04/01
11:10
《宁化县志》
一、春夏荒和冬令救济
民国30年(1941年),县成立冬令救济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县长兼任。当年,城关经募冬令救济食米15斗(1斗约7.5公斤),代金国币1745元,发给鳏寡孤独、残废、难民、灾民、抗日军人家属及生育子女5个以上的家境赤贫者104人,每人食米5升、国币5元,共发食米52斗、国币520元。
民国31年,冬令救济的对象与人数,由各保调查核实后,每人发给救济食米1斗,由县从30年度的平粜赋谷内抽留部分开支。
民国32年,冬令救济食米分乡(镇)发放,全县共计发放食米742.5斗,救济868人。
民国33年,全县发放冬令救济食米3000公斤,贷放小本贷款8万元,分别救济386人。
1950年春荒,永安专署拨发救济粮114857.5公斤,救济生活困难群众。1951年县人民政府16次拨救济款39333250元(旧币),粮104414.5公斤救济困难户。1952年旱灾,永安专署拨春夏荒救济款4141.2万元(113币),帮助抗灾,县拨发救济款17000元,帮助3844户、9778人渡过难关。1962年为解决青黄不接,县人民政府发放社会救济款89900元,救济7145户、6969人。从1961~1966年,全县除发放冬令救济款外,还发放棉衣9848件、棉胎1644床、被单1136条、棉花750公斤、布票125000米、单衣、绒衣2000多件,解决3133户、10576人缺衣被过冬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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