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书香宁化”城市书屋运营商的通告
“书香宁化”城市书屋项目是我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旨在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全民阅读氛围和城市品味,目前已建成罗令纪书屋(56平米)、伍正己书屋(85平米)、张显宗书屋(49平米)、李世熊书屋(102平米)、黄慎书屋(55平米)、雷鋐书屋(45平米)等6个书屋,设施设备基本完善,具备开放运营条件,现打包向社会公开招募运营商。
一、运营期限及条件:
(一)按照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相关要求运营,运营期三年,运营期满原运营商有优先续约权。
(二)招募方提供场地和现有的设施设备,免收场地费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及其他所有费用,由运营方支付。
(三)有图书经营或管理的经验、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优先考虑。
二、运营商需履行的义务:
(一)负责书屋管理、图书的上架、整理,每季度清点书屋书籍;负责将书屋与图书馆的书进行更换。做好书屋环境卫生保洁、读者服务等工作。
(二)运营方须制定运营方案并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明确开放规则,固定开放时间,确保准时开放。
(三)各个书屋的管理人员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书屋管理人员须配合参加宁化县图书馆举办的业务培训,若因故变换岗位,须向宁化县图书馆报备。
(四)不得销售油烟等气味较重、影响空气质量和法律明令或未取得工商许可证的商品。
(五)负责保管并保护好各个书屋的相关资产,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每个书屋进行商业经营活动面积不能超过单个书屋面积的1/3。
(六)每年举办阅读活动12场以上,其中至少要有8场为公益性阅读活动。
(七)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宁化县图书馆汇报运营情况并接受招募单位组织的运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的运营权。
三、运营商所拥有的权利:
(一)运营商可获得宁化县城区内6个书屋的运营权,并可在书屋内依法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和举办文化活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二)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可配合运营商办理相关经营证件。
四、其他事项
(一)县文旅局将邀请行业专家对报名单位的资质和运营方案进行分数量化考评,得分最高者经公示后获得运营权。
(二)最终确定的运营方与宁化县图书馆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开始时间于2022年1月1日起。在签订服务协议后的7个自然日内,运营方需向宁化县图书馆支付2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若运营方违反运营管理办法或日常巡查、年度半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请有意向承接“书香宁化”城市书屋运营的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34814749@qq.com。报名同时需根据评审表向县文旅局提交相关材料及运营方案。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方式:13666979089
联系地址:宁化县财福源大厦8楼办公室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宁化县“书香宁化”城市书屋运营商报名登记表》
2、《宁化县“书香宁化”城市书屋方案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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