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化县测土配方施肥减肥增效结余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我县减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拟将2016年宁化县测土配方施肥减肥增效结余资金24.25万元,用于采购测土配方肥,补助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指南如下:
实施主体采取择优确认:拟实施补助果树、茶叶经营主体。
1、实施主体条件:①、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真实的土地流转合同,并经乡镇经管站备案盖章;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果树、茶叶种植;③、流转面积需达到果树200亩以上、茶叶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土肥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认项目实施主体。
2、补助方式:采购24.25万元的测土配方肥,分发到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25公斤。
3、申报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3日,逾期不候。
附件:2016年宁化县测土配方施肥减肥增效结余资金项目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2016年宁化县测土配方施肥减肥增效结余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实施主体面积;承担项目基础条件等。
二、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实施内容
三、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四、效益分析
五、项目人员组成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六、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乡(镇)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农技站(公章) 经管站(公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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