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关于做好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1.生产能力提升
保护特定产地环境:土壤肥力保持、水源水域生态保护;尾水处理;农业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
改善生产条件:农业机械、生产基地(设施)改造提升、进排水系统、育苗设施;绿色防控技术及设施设备;传承传统加工技术、工艺,改造升级分选、烘干、包装等加工设备;优化冷冻、冷藏、冷链运输等保鲜设施设备。
2. 特色品质保持
地理标志农产品河龙贡米品种的提纯复壮及扩繁,资源保护相关设施设备、场圃等;特色品质和质量安全跟踪监测与评价;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宣贯培训。
3. 品牌培育宣传
深度挖掘产品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创办专业文化馆、博物馆等多种形式讲好地标故事;设置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地域标识标牌,明确产品名称、证书持有人、生产地域、规模产量等信息;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展会推介、节庆活动、宣传片、广告牌等;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营销,开发利用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平台,专卖店、体验店、电商平台、包装设计、文化创意等。
4. 知识产权保护
证书持有人按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志授权使用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产品生产区域、规模产量、特色品质、标志使用等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标志使用人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确保产品包装标识规范上市。证书持有人、标志使用人开展打假维权行动。标志使用人做好生产过程信息采集及录入,依托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全程可控。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由申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确定后,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贴。
三、申报材料、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请示;
2.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
3.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附件6);
4.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7);
5.宁化河龙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8)。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式4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星菊 联系电话:6823768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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