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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2014
03/01
09:49
宁化县人民法院
 
    三、程序和要求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属本辖区的,可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2)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属本辖区的,该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推荐。 
 
  (2)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推荐人民陪审员的有关单位或提出申请的公民,应向宁化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填写、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3)报名联系方式:宁化县中环路宁化县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65400,联系电话:18859819986(张伟)。
 
  (二)资格审查和任命 
 
  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本人是否热心人民陪审员工作、日常表现等。
 
经确定的人选,由我院提请宁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颁发任命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化县人民法院解释。 
 
 
宁化县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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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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