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木材生产与销售公开招标公告(伐区)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现有经伐区调查设计、审批办证、采伐手续齐全的皆伐山场二片。拟在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生产与销售, 欢迎具有木材生产经营法人资质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木材生产经营法人资质,领取标书时提交以下材料: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法人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二、标的情况:
第一标:张河坑工区68林班17大班2小班,面积295亩,产材2005米3,其中:杉木1557米3,马尾松326米3,阔叶树122米3。
第二标:禾口二工区76林班7大班7、11小班,禾口二工区76林班8大班4小班,面积199亩,产材1713米3,其中:杉木1220米3,马尾松486米3,阔叶树7米3。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投标履约保证金25万元;第二标投标履约保证金2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3月26日下午5:30前缴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只能填写一份标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条与标书一起送达。
四、投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资料及报名费每人200元。
五、现场踏勘时间:
六、标书递交: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标书送达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招投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暗投,招标人设招标保底价(标底),低于标底为无效标,高于标底为有效标,以有效标最高价格中标。若有效标最高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同标者现场重新往上竞投,重新竞标价格必须高于原有投标价,直至最高价者中标。投标金额的增加额为每单位壹仟元。
2.投标人中标后,应携带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具备“木材采运”项目且注册资金达100万元以上;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办理相关手续。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1.户名: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2.帐号:895101040000964;
3.开户行:农业银行宁化县支行;
4.款项来源栏请写:木材生产与销售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未中标者在2014年3月27日下午 5:00 点前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办理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手续。
附: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伐区资源情况一览表[点击此处下载]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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