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自治让“问题小区”变样了
2018
05/07
06:56
三明日报
●本报宁化记者站 赖全平 文/图
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物业撤离之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自治模式给小区带来了哪些改变?自治之路能走多远?业主是否满意?近日,记者走进宁化县东方花园小区,走进这座花园式的美丽小区,就居民小区的业主自治现象展开调查走访。
物业撤离,业主接手自治
东方花园小区位于宁化县翠江镇双虹社区,建于2003年,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现有17幢楼712户3000多名业主,只有2幢电梯房,大多为楼梯房,60℅以上居民来自农村,住户相对较杂。2012年2月,市委、市政府曾授予东方花园小区“2009-2011年度文明小区”称号。
东方花园小区属老居民区,配套设施相对老化,维护成本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一直沿袭当年业主委员会制定的,每月每平方米仅收0.25元,远低于周边小区收费,加上部分业主欠费或拒缴,物业公司运转越来越困难,服务档次难以提高。2015年6月,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手东方花园小区管理,2016年元旦合同到期后无奈撤离,小区一度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成为出了名的“问题小区”。
2016年1月,东方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自治管理方案,积极开展“自救”行动,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推选业主范忠连、罗祥贵、温显富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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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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