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女职工奖励产假工资谁“埋单”?专家:由基金支付

2019
04/30
09:26
央视网

原标题:女职工奖励产假工资谁“埋单”?专家:由基金支付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合并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问题,尤其是女职工奖励产假工资该由谁来支付,是不少职工和用人单位关注的重点。

  奖励产假,指的是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提到的98天产假之外,各地制定的产假延长天数。根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只要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无论是基础性产假,还是地方的奖励产假,都应由生育保险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熊建明提议在全国统一标准,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奖励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对于各地奖励产假待遇的支付主体,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地方规定直接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一些用人单位不允许休奖励产假,或休假期间没有足额支付待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对女职工有利的奖励产假,究竟该由谁来保障?

  现状:各地待遇支付标准不统一

  “为什么缴纳了生育保险,企业还要支付产假工资?”熊建明在广东一些企业调研时,听到了不少企业负责人关于奖励产假工资的困惑。

  2016年,广东省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享受80天的奖励假。但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在服务性行业,女职工比例占到70%~80%,如果奖励性产假工资都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对企业而言负担很大。”熊建明认为,这会加重对女职工的就业歧视,使很多企业不愿招聘育龄女职工。

  即便是在同一地区,情况也各有不同。熊建明调研发现,有的企业效益好,奖励产假工资发得高,有的企业因效益不好或管理不规范,不能足额支付产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的新生儿数量比2017年减少了200万人。在他看来,出生人口的减少与女职工不敢生、生不起有关。

  熊建明管理的企业在多个省市有分公司,这也使他注意到了各地奖励性产假工资标准并不统一的现象。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江西、安徽、上海等地,也将奖励产假工资纳入了生育津贴。而与广东情况类似的还有陕西。2016年,陕西女职工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但奖励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这对于在多地有分公司的企业而言,待遇管理上很难平衡。”熊建明说。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