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第一章 人 事
三、干部培训
解放后,干部培训工作除因“文化大革命”一度间断外,总体上是不断发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摆上重要地位,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千部正规化的学习和培训,分期分批选送在职干部脱产进各专业院校学习,同时也组织干部在职分学科进行短期学习。迄1987年底,全县干部中已有8名毕业于省委党校,80名毕业于电视大学,24名毕业于其他高校(以上均脱产学习2年以上);746名结业于各主管部门举办的干校业务培训班,尚有450多名正在各类院校、各种干校学习、进修、培训。县直机关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副局级以上和从事政治工作的干部已有120名取得政治经济学结业证书,123名取得《马列主义哲学》结业证书。
四、干部奖惩
50年代起,各级各系统都分别进行年度评比活动,对工作积极、有特殊贡献的干部给予政治荣誉和提薪奖励。1957年评出县先进工作者18名,1959年评出立一至三等功的干部208名。“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评选“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1982年起,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升级奖励试行办法》的精神,评出县先进工作者278名。1984、1985年两年共评出县先进工作者140名。1984年起,给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晋升工资奖励。1984年按全县干部总数的1.8‰给予升级7人。1985年按工作人员总数1.8‰、专业技术干部的1‰,批准晋级23人。1986年、1987年又分别晋级17人,除奖励之外,对贡献突出、有工作能力的给以提升职务。
对犯错误的干部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党纪、政纪、国法实事求是地据其错误性质和程度给以必要的处分。1951~1987年,全县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有872人,其中受开除处分的有376人(含清洗),受开除留用处分的有90人。由于“左”的影响,有些处分是不恰当的,有的甚至是冤、假、错案,尤其是“反右派”、“拔白旗”、“整风整社”、“社教”以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伤害了大批干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历次政治运动受处分的干部进行复查,平反冤、假、错案(见卷十九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