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第五章 扶 持
2010
04/01
11:18
《宁化县志》
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增大,贫富差别增大,有些地区和农户富起来了,有些地区和农户发展缓慢,相对地成为贫困者。因此,党、政采取措施帮助贫困者发展生产——“脱贫”,共同富裕起来。
1980年,民政局在淮土、安远2个乡搞扶贫试点,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对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的“三缺户”开展扶持工作。其措施是:一、下拨扶持款2.4万元,为贫困户添置生产、生活资料,帮助他们发展养殖、种植等多种经营生产;二、扶贫对象的产、供、销由粮食、商业部门给予优先照顾,看病免收医疗费;三,信息、技术由科技部门给予扶持。当年两乡人均年收入达200元以上,脱贫137户,占总扶持户数的52.1%。
1981年扶持面扩大到城郊、济村、湖村、方田、禾田5乡22村的196户、1059人,发放扶持经费2.4万元。
1983年,实行扶贫扶优并举,当年,扶优298户、1583人,发放有偿贷款17960元,无偿投资7755元,无息贷款18864元,贷款38807元。扶贫1250元、6616人,下发有偿贷款38025元,无偿贷款48115元,贷款67860元,通过扶持,当年脱贫567户,好转的253人。
1984年2月27日,县成立“双扶”领导小组。迄1985年,拨出无息有偿贷款116670元,扶持“双扶”对象855户、3440人。其中675户、2705人脱贫,人均收入超过200元。1985年,县政府用12万元扶持资金创办中沙榨菜厂、水茜脱水厂、治平竹木藤器加工厂、禾口陶瓷厂、泉上真菌站、泉上民政福利鞭炮厂等6个民政经济实体,当年共获利润22420元。年底县成立扶贫基金会,结转历年救灾款5万元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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