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三 第四章 社会福利
1950年县人民政府接管救济院,安排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入院供养,保障其生活。1953年,改救济院为残老教养院。1963年再改为福利院。1951年8月,院内增设麻疯所,接收患者17名,院民给养,每人每日大米0.9公斤。1952年11月,提高为每人月37个工资分。当年收容院民38人。设麻疯、儿童、残废各1所。有男、女院落各1座,可容纳五六十人。另有菜地7.2亩。
1954年6月,院民和干部组织院务委员会、生活管理委员会,财经核算委员会管理院内事务和审核经费收支。1960年,院内共收容供养35人,其中盲、聋、哑6人,游民10人,残老15人,小孩3人,精神病患者1人。当年付出伙食费3272元,节日福利费60元,及每人衣服1套。1965年收养院民27人,除国家供给外,院民还参加自给性的适当劳动,全年劳动纯收入271元。1966年3月并入永安敬老院。
1958年10月,禾口公社创办敬老院,收养孤老烈属和五保户58人。随后,城关、济村、安远等公社也相继设置敬老院,迄1959年底,全县有19个公社共办院34所,收养五保户281人,孤老烈属93人,在院工作人员56人。1959~1961年由于经济困难,敬老院先后解散。到1964年,全县只有禾口、安乐、泉正3所坚持开办。“文化大革命”时期,仅剩禾口1所。
1963年,县民政科用原城关烈属敬老院旧址太原祠,兴办宁化县烈属养老院。翌年县拨28000元,拆除太原祠,新建两层楼房的新院,计22间。1982年,更名宁化光荣院。1984年县再拨款39000元扩建宿舍,1987年竣工,增强收养能力,当年新收5人入院赡养。
迄1984年底,全县农村(乡、镇)敬老院有禾口、泉上、湖村、安远、淮土、水茜、中沙、治平、曹坊、济村等11所。1982~1985年,政府共拨出敬老院补助款76435元,解决安远、水茜、中沙、济村、安乐、治平等7个乡敬老院的住房和饮水问题。1987年,县再拨款25000元挖井,以弥补解决饮水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