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第六章 经营管理
宁化解放后,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商业建立之初,主要任务是打击投机倒把、平抑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国家给予供销合作社价格、税收、贷款、运输等方面的优待,供销社一方面扶持社员开展商品生产,另一方面给予社员日用商品零售价格低于国营商业牌价的优待。1953年后,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棉布实行计划供应,把主要农副产品划分为三类,分别实行统购、派购和议购,为此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作了调整,提高部分收购价格。1954年,人民购买力提高,许多商品供不应求,逐步取消供销社社员优待价,供销社商品与国营商店牌价一致。1956年全县32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提高38.76%,其中毛边纸提高50.9%、生猪提高18.18%、猪肠衣提高100%。1957年,玉扣纸提高3.2 9,5、畜产品平均提高9.3%、中药材提高13%;同时降低部分生产资料零售价,其中肥田粉(硫酸铵)降低5.3%、过磷酸钙降低35.8%、六六六粉降低23%,生活资料中龙头细布、煤油、食盐、力士鞋等平均降低3%。1959年与1950年相比,收购价提高的计有:生猪73.3%、中等玉扣纸17.23%、中等毛边纸250%、晒烟J 25%、香菇315%,棕片56.6%、桐油30.9%;零售价格降低的计有:龙头细布76.24 9/5、力士鞋9.64%、食盐43.73%、硫酸铵45%。1960~1961年,为稳定市场及回笼货币,对部分商品(糖果、糕点、白酒、猪肉)实行高价销售。当时集市物资特别是食品副食品奇缺,价格失控。1963年,集市贸易始趋正常,商业部门也随着取消高价,供销社商品计划价平均调低3.4%。
1966年,全县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按三个片定价:第一片为城关前片,包括城关、泉上、湖村、安乐沿公路线五公里以内各点,执行城关价;第二片为城关后片,即其他沿公路线各点及城关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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