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三 第二章 财 政
历代县财政支出,都以行政、学政、保安费用为主。在收入尽收尽解的情况下,存留本县支应部分,都限定数额,故除支付薪给外,于地方事业并无建树,所有一切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义仓社学等,都由县人募捐赞助。民国初年,存留本县支应的,有行政费5760元,社会文教费2987元,征收经费63元,泉上县佐岁支1003元,警备费无常额,主要由上解随粮捐2800余元拨充。
民国24年,宁化预算支出44004元,包括民政费9677元,保安费
解放初(1953年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剿匪反霸及土地改革运动。1953年,本县社会文教费占40.6%,行政费占48.6%,而经济建设费仅占1.99%。1957年的支出,经济建设费占34.7%,社会文教费占37.6%,行政管理费占26.1%。
1958年开始搞“大跃进”,任意拉长基建战线,致使支出超过预算,造成赤字。1960年财政总支出523万元,比1957年增加3倍,比1958年增加1.25倍,出现赤字23万多元,是解放后一次最严重的财政失策。主要是建设投资达23多万元(仅县财政支出部分),而在此以前是没有的。这年的支出成分为经济建设20.8%,社会文教22.5%,行政管理15.2%,上解分成38.5 %,农业支出占支出合计(不含上解支出)的5.6%。“大跃进”三年的基建总投资达556万元,相当于1951年至1957年基建总投资的5倍,出现资金投向的严重不合理现象。1961年开始调整国民经济,县财政在业务范围内,提出对于县办企业关停撤并和减人减工资的建议,又抓紧控制支出,压缩投放,扭转企业大量亏损的状况。1961年赤字下降为l.4万元,1962年则结余5.9万元。支出结构中也进行适当调整,总的倾向是经济建设支出,特别是农林水事业经费,在整个支出比例中逐步增加。1965年的总支出中,经济建设占22.6%,社会文教费占24.5%,行政管理费占17.8%,其他支出略小于4%,其余为上解分成和年终结余,农业建设支出占支出合计的14%。1975年到1978年农业建设支出占支出合计30%以上。“文化大革命”后,财政支出的特点是:大量款项用于下放干部和下乡居民的安置。从1969年下放居民开始至1981年收回安置结束,此两项经费支出达5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