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全成本管理系统及DRGS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网上询价公告
宁化县总医院就医院全成本管理系统及DRGS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全成本管理系统及DRGS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医院全成本管理系统:
建设需求:(1)科室成本核算: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采集HIS、财务等系统数据进行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床日成本,提供绩效成本应用,并提供各类报表统计分析功能。(2)项目成本核算: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采集手术例数、治疗例数等工作量数据,按设定的核算方法对项目成本进行核算。(3)病种成本核算:按ICD编码、临床路径标准,在项目成本基础上,按历史成本,根据病种单量计算病种的成本;对个别病种的临床路径所需医疗服务项目的标准成本核算病种成本。(4)DRG成本核算:是以DRG分组为核算对象,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各分组平均成本的过程。DRG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成本费用率法和医疗服务项目叠加法。
2.DRGS医疗服务绩效评价系统:
建设需求:(1)依托技术病种分组器和DRGS合并症伴随病识别器,充分利用疾病诊断智能适配结果,以病例的诊断和(或)操作作为病例组合的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了病例的个体特征如年龄、主要疾病、并发症和伴随病,将“临床特征相似性”和“资源消耗相近性”的病例进行合并,实现了准确、科学、有效的技术病种分组。(2)实现技术病种分组归集计算,得出技术病种组绩效工分;授权科室主任查询本科室的技术病种工分明细、费用明细;实现月度、季度、年度的技术病种组工分、费用统计。(3)为医院提供技术病种组各项指标统计表,涉及技术病种组的平均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治疗费用、药品耗材费用等。通过病种管理,帮助医院更好地实现精细化管理。
3、覆盖宁化县总医院两个院区。
4.要求维护期(维保期)1年。
系统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要求。
三、被询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报价
1.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1.2报价为包含税价、货物运送、人工等费用;
1.3被询价人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1.4报价总金额到元为止。
1.5各报价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合同包报价,所报总价为:预算数量×单价。
五、 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7时,提交地点为宁化县总医院信息中心(住院楼4楼);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宁化县总医院
地址:宁化县总医院(客家大道106号)住院楼4楼信息中心
邮编:365400;电话:0598-7992198 联系人:王女士
七、报价书需附上建设方案或系统功能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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