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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合法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
(一)储蓄业务。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广大公众最熟悉的金融产品和重要的投资渠道。商业银行储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定活两便储蓄存款、通知存款等。
(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为特定的目标客户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和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类和非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按照是否保本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是金融投资产品而不是储蓄业务,在流动性、风险、收益、交易方式等方面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很大的区别。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近年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快速发展,已覆盖个人、私人、机构客户,币种涉及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英镑、港币等。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银行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基金、保险和资产管理计划销售,代理个人贵金属、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代销国债等。银行代理销售基金、保险和资产管理计划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基金、保险、证券公司等的委托,签订书面代销协议后,代为销售相关金融产品,受理投资者相关交易申请,同时提供配套服务并依法收取相关手续费的一项代理业务。银行代销业务中,产品的设计、投资、管理等均由基金、保险或证券公司全权负责,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负责做好销售环节的各项事宜。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其代理销售的各类金融产品获得投资收益。
(四)信托产品。除了商业银行外,信托公司也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为社会公众提供获得收益回报的金融投资产品。信托计划按照委托人数量可以分为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指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只有符合一定条件,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才能购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社会公众可以向信托公司或通过银行购买信托产品。
宁化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行,县银监办。
宁化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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