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
宁文明委〔2012〕15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营造“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节日氛围,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不断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县文明委决定从2013年元旦、春节起在全县上下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抓住元旦、春节(即“两节”)契机,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餐馆等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以餐饮企业和群众为主要参与者,着力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主题
文明礼仪进餐桌,节约风气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公开承诺,展示形象。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文明礼仪进餐桌,节约风气入人心”主题的宣传标识。公示四项承诺:主动提醒顾客按量定餐,主动提醒顾客健康绿色消费,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告诫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二)合理点餐,文明就餐。点餐时服务员应向顾客明示菜品份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文明用餐,科学打包,避免浪费”,做到“不剩菜,不剩饭”。餐饮企业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普及餐桌礼仪,如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暄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
(三)倡导节约,绿色消费。顾客用完餐后,服务员应向顾客建议将未用完的餐点打包,并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同时,参与的餐饮企业还可举行“打包有礼”活动,对顾客餐饮打包的行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形式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坚持采购、使用合格的餐具、食用油和其它原辅材料,不用一次性餐具,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余垃圾的产生。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统一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收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自觉抵制将餐厨垃圾私自出售或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回收。
(四)创建示范,提升品位。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确定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著的餐饮企业(食堂)做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2年12月下旬,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召集所辖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及学校(机关)食堂负责人参会,对文明餐桌行动发出倡议,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文明餐桌行动工作。
(二)营造氛围。2013年1月-2月,借助宁化县广播电视台、中国宁化在线、街头灯箱等新闻媒体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落实悬挂或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全县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氛围。餐饮企业和学校(机关)食堂对员工进行文明餐桌理念宣传和礼仪培训,要求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做好顾客文明消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评比表彰。2013年下半年,由县委文明办、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六部门对全县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企业、机关(学校)食堂进行实地检查,评比表彰10个“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10名“文明餐桌服务之星”。
五、责任分工
(一)县委文明办 负责组织宣传引导开展群众性活动,引导参与企业做好活动宣传工作。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二)县经贸局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协调各乡镇和餐饮企业参与活动,协调、指导县烹饪协会在餐饮行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倡议工作,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争取更多的餐饮企业加入到活动中。
(三)县工商局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协调各乡镇工商所参与活动,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情况;负责收集消费者对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
(四)县卫生局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协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部门对有关餐饮企业业主进行规范化培训,提供专业指导,负责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用餐。
(五)县教育局 借助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食堂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学生文明用餐,勤俭节约,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六)县旅游局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星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协调星级酒店及旅游风景区参与活动。
(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监督从业业主自觉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相关职责,配合支持城市管理工作,搞好环境卫生。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地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重点地段、重点企业,营造户外宣传氛围,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文明餐桌行动的影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文明餐桌行动已经列入省级文明县城测评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清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开展活动的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本级“文明餐桌”活动。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收集活动相关图片,认真做好本次活动总结。并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图片等资料和文字材料上报县委文明办。联系人:翁国雄 联系电话:6823893 邮箱:nhwmb01@163.com
附件: 1.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2.《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标语
宁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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