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歌咏大赛的通知
宁委宣综〔2012〕8号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宁化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中共宁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举办“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歌咏大赛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热情讴歌我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激情、鼓干劲、正风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歌咏大赛。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县直机关有关党(工)委、总支,三明工贸学校党总支(具体参赛单位附后)。
二、活动时间
拟定2012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活动地点
待定。
四、活动事项:
1、参赛形式:由18个党(工)委、总支自行组织50人的合唱团参赛;比赛形式可多样化,体现艺术效果。指挥、领唱、领舞均可外请。
2、伴奏形式:一律使用光盘伴奏。
3、参赛曲目:每个参赛单位分别演唱2首歌曲(县歌《石壁—我的家园》和一首红色歌曲),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除原作品有朗诵形式外,一律不再加入朗诵或独白。曲目内容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家乡和歌颂改革开放为主题。开场前所有参赛队员大合唱县歌《石壁—我的家园》。
4、比赛规则:以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采取评委现场打分进行评奖,邀请县几套班子领导观看演出并颁奖。
5、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保证活动质量,抓好活动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各参赛团队党政正副职领导参赛给予加分(参照评委评分细则)。各级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其他群众***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与排练演唱的时间,通过活动培养团队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各参赛代表队要指定一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参赛活动将纳入2012年度组织、宣传思想和文明单位工作考评内容。
2、突出主题,广泛参与。县直机关有关党(工)委、总支,三明工贸学校党总支要紧扣主题选择曲目,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情况将分别在县有线电视台、“中国宁化在线”网站刊播。
3、遵守规则,按时报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遵守比赛规则,听从指挥。参赛队伍要服装整齐,展示良好精神风貌。
附:参加歌咏比赛单位名单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中共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宁化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中共宁化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主题词:党的十八大 歌咏大赛 通知 |
抄送:县有关领导 |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2012年5月 18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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