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09—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
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根据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以乡镇驻地为重点,有计划地把乡镇驻地所在村率先建成高标准文明村,同时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文明生态村建设力度,分批次分阶段开展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现场会议和督导检查,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乡镇、文明村、信用村、卫生村等农村基层基础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连片创建。以县城周边村为重点,全面抓好改造提升,加快农村向城市、村庄向社区、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推动城镇化、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以国道省道沿线村庄为重点,抓拓展延伸,实现创建连线式发展。大力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把文化资源共享工程、通水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和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保障性资源配置工作向创建村集中,实现融合互动发展。大力改善村镇环境,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三清六改”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问题。推广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队伍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脏乱差”反弹问题,努力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素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户”等创评活动,发挥道德评议会、和谐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坚持不懈地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引导村民追求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宣传栏、阅报栏等宣传教育阵地设施。启动“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组织省、市级文明单位与农村进行结对帮扶共建,帮助建设公益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优化村容村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整体提高。把共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评选复查的重要依据。
3、积极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宁化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强化动态管理,继续实行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制、公示制和重要部门一票否决制,增强创建工作活力。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适时召开全县创建文明单位经验交流会,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文明单位半年、年终检查。落实“四个不让”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突出抓好党政机关和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作风建设,加大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推出一批县级服务品牌。在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经济组织中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力求在提高职工素质、打造企业文化、推动和谐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继续推进“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宁化县首届“十佳文明窗口”先进事迹,引领旅游、商务、金融、保险、卫生、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制定完善服务规范,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突出抓好“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的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坚持把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推行优质规范服务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一道去做,大力推广部门联动、责任联担、增强整体效应的先进经验。通过抓规范、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使“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走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前列。要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引导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者参与创建活动,培育诚实劳动、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风尚。各行业、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和地方创建结合起来,增强创建文明行业的整体效应。要切实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从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要大力加强文明社区建设,以提高社区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努力构建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秩序井然、服务功能完善、文化生活丰富、道德风尚良好、综合效益显著、群众满意放心的现代文明社区,实现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开展好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和“社区文化节”等活动,全面提升社区文明水平。按照全省双拥模范县城创建标准,继续发动驻宁部队、公安单位,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消防安全、丰富军营文化等为切入点,与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共建活动,促进各共建单位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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