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迟到的赔偿金
2019
08/26
06:03
三明日报
经执行法官督促,赖某陆续通过亲友转入法院账户264074.88元。其后,经法官多次电话督促,赖某表示无力支付迟延履行利息。3月1日,执行法官通知黎某与赖某到执行局,争取再次协商解决本案。赖某到场后,表示无法足额支付余款,希望减免,但黎某不同意再作让步。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拘留赖某,送医院体检,同时继续做赖某的思想工作。当晚,赖某的女儿转账85925.12元至黎某银行账户。
至此,35万元赔偿金及利息全部到位,历时21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实现案结,双手握手言和。
普法:
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当事人应当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会受到民事制裁,甚至要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法律责任。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以弥补权利人损失和惩罚义务人,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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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王飞凤】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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