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三男子“收售运”红豆杉获刑
2018
08/06
07:41
宁化法院

网络图片
南方红豆杉是我国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享有“植物中的活化石”之称,具有很高的价值,是禁止非法采伐、私自买卖的。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这些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近日,宁化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红豆杉的案件,涉案人员均被判处不同程度的惩罚。
案情:2017年10月1日,被告人谢某辉回老家修族谱时发现祠堂后山有一棵红豆杉被风吹倒。在谢某辉与谢氏祠堂理事会达成协议,约定多卖就多交钱给祠堂理事会,被告人谢某辉即缴纳1,000元定金给理事会会长谢某林。同年11月8日,谢某辉用油锯将该株红豆杉裁筒,用三轮摩托车运输至祠堂空地堆放。11月12日,被告人谢某辉叫被告人王某驾驶农用车一起装运了25筒红豆杉,并于当晚往谢某辉女儿家方向运输。次日,在宁化县某路段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后移交公安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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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征源 伍瑾虹】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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