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路上“排头兵”
2018
02/23
06:59
三明日报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有按判决书的判决义务履行,别无他法,更没有商量的余地。与其为被告说情,不如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让他积极配合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2015年,在执行一起案件过程中,面对前来说情的同学,曾念涛当即批评了同学,双方不欢而散。
多年来,类似的拒请拒礼拒情,曾念涛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在圆满执结后,有些申请人会送上一些土特产以表感激之情,他均坚决拒绝。拿到赔偿款后,有的申请人想请他吃吃饭,他也婉言谢绝。
在办案期间,他始终坚持以公平正义的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亲朋好友,可他无怨无悔。
铁汉柔情解民忧
2016年,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过程中,宁化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动迁房进行查封。然而,被执行人的儿媳夏某却焦急地找到他。原来,她已于本案诉讼发生前就与被执行人之子离婚,并在离婚时明确了上述动迁房屋产权归被执行人所有,放弃自己的产权权利,但她没有及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后来,夏某因要购置房产,发现署有自己名字却已不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如果不能成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自己购置新房的成本将大大提高。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曾念涛当即与县房产交易中心取得联系,并积极协调,最终在保持对房产查封原状的情况下,县房产交易中心为夏某办理了房产权利的变更登记,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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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王飞凤】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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