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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排头兵”

2018
02/23
06:59
三明日报


   
●赖全平 王飞凤


  去年,宁化县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1690件,执结1609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603万元。“踏踏实实为群众多办事、办好事,争做群众信任的好法官。”为了这个信念,曾念涛与执行局的同事们一直奔波在执行的路上……


  一心为民执结难案


  曾念涛,53岁,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1989年调入宁化县法院工作,曾获得省、市法院先进工作者,2017年调任执行局副局长。


  “他做事认真负责,很有原则性,特别能吃苦。把最放心的人放到最不放心的地方,就是最好的安排。”宁化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曾念涛这位“爱将”信任有加。


  执行工作确实难让人放心,其中有很多危险,执行法官需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并执行给申请人,有时会受到当事人言语威胁和背后盯梢。对这些事,曾念涛却很少说起。


  2017年9月,银行起诉一起贷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以房产为抵押取得巨额贷款却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被执行人张某拒不见面,拒接电话。曾念涛决定强制拍卖张某的房屋,但案件进入评估阶段时,张某竟前来极力阻挠执行,扬言“谁敢拍卖他的房屋,他就砍断谁的腿”。“依法执行,我对得起天地良心。”面对人身威胁,曾念涛毫无惧色,义正词严,令张某自感理屈词穷,房屋被成功拍卖。


  涉及民生的案件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宁化法院重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2009年,宁化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朱某、朱某甲因交通肇事造成巫某女儿死亡。立案后,宁化法院判决朱某、朱某甲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54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20万元,法院拍卖肇事车辆取得赔偿款4.5万元。事后,朱某、朱某甲以内部合伙未结算为由拒绝进一步赔偿。多方动员无效后,曾念涛当机立断,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2017年7月,获悉朱某甲在县城某店铺,曾念涛带领三名法警迅速赶往现场,对朱某甲实施拘留。曾念涛因势利导,积极做好朱某、朱某甲的思想工作,让他们与巫某达成和解协议,他们当天转账13万元至法院账户,余款由朱某在一年内分期还清,这起执行旧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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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王飞凤】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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