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水土流失 建设生态环境
2017
07/04
07:28
三明日报
“五大转变”创新治理主体
宁化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由过去的政府单一主体向在政府主导下的公司、林场、大户、农户、合作社等多个治理主体转变。向设立水保公司专门负责治理转变。2012年,宁化财政注资500万元,成立国有独资宁化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一个漏斗进、一个漏斗出”,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对全县水土流失地统一规划、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管理,带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2015年,县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福建省翠城水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运作,形成水土流失治理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宁化向组建国有林场治理转变。依托林业采育场组建国有生态林场,专门从事水保造林绿化。向引入大户承包治理转变。县、乡、村三级积极引导农民把分散承包经营的山地集中流转到村集体,再由县水保生态建设公司引进油茶等种植大户或专业企业进行规模化集约开发。向引导农户入股参与治理转变。引导农户以林权和山地使用权入股,实行“确保基数,增产分成”的利益分配机制。向成立合作组织治理转变。引导群众自愿组建油茶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宁化还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建立“电力林”“青年林”“巾帼林”等部门、群团示范林,特别是县法院建立的“绿色司法扶持基金”,较好地实现了司法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与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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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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