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股权转让出“李鬼” 冒名合同未成立

2017
05/12
06:47
宁化县人民法院

    “近百万股权莫名其妙的被转让了,你说我冤不冤?”“你冤我更冤,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居然签了一份假合同!” 近日,在宁化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因一名“李鬼”冒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让原被告均在庭上连连喊冤。


    原某是一位长期旅居欧洲的商人。2009年初,原某出资75万元与李某江、李某良、李某华共同设立福建宁化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宁化县垃圾填埋处理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原某占公司15%的股权。


    2009年底,福建宁化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营运后,原某便回到欧洲经商,不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015年9月,原某回到国内,竟被告知其持有的福建宁化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权已转让他人。原某便前往宁化县工商局调取档案,发现竟有人在2012年4月16日冒用他的名字与一位叫王某签订了一份《福建宁化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自己竟毫不知情。原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作者:邱海清 许志和】 【责任编辑:茜茜】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