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一男子吃霸王餐被诉:消费4185元
2017
04/10
04:51
宁化县新闻中心
在熟人店里请客吃饭,签字确认欠账后却分文不付,饭店老板数次催讨,客人竟拒不认账,遇见这样的怪事,真急坏了饭店老板,无奈之下只得到法院求助。
2016年底,宁化某小吃店张老板将客户陈某诉至法院。张老板诉称自己系某客家小吃店业主,被告陈某与自己熟识,自2015年起陈某多次到自己店中宴请亲友,均以没带钱下次再给等理由拖延付款。因双方熟识,经营小吃店难免有欠账情况,张老板起初并未放在心上。2015年9月,被告陈某再次带朋友在张老板店中吃饭、喝酒,当次共消费587元,陈某又说没带钱。因陈某拖欠餐费多次,张老板便向其追讨,结算总欠款4,185元,陈某在菜单上签字确认。事后,陈某迟迟不前往支付欠款,也不再进张老板店中消费。见此情形,张老板多次向陈某催讨欠款,但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
2016年11月,宁化法院受理该案并开庭审理。开庭前,法官找到陈某希望做通工作,避免熟人反目成仇,如果陈某愿意主动偿还欠款,朋友情谊依旧可以维持。陈某却不理会法官劝解,拒不到庭。受理案件法官发现本案没有回旋余地,只得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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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全平 邱海清 范立新】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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