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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下足功夫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问题

2017
03/17
06:36
宁化县法院

    “老刘,我们是法院送达组的工作人员,前两天老廖到法院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今天我们给你送应诉通知书来了。”这是宁化法院送达组送达行为的一个缩影。

   
    在司法案件办理执行过程中,全国法院系统都有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那就是法律文书难以送达。从程序规定上看,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六种方式。这六种方式也是目前法院系统开展送达工作的依据。


    但是实践操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诸如无法联系到被告、被告搬离经常居住地、被告亲属拒绝签收等情况,甚至会出现能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但被告隐瞒其地址或留下错误的送达地址信息给法院造成“送而不达”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要求以直接送达为原则,非直接送达为例外。例如,如果所有案件都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则不存在“送达难”的问题。即便是有些案件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也会对案件程序推进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应诉通知书、判决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等各类文书均需要通过公告程序来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期间为60天。这样下来,整个案件一旦是采取公告程序,则案件在公告上花费的时间至少为半年。


    为解决送达问题,宁化法院下足了功夫,送达成功率提高了25%,15%的案件做到了当日送达,各类案件平均审限缩短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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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征源】 【责任编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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