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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 释疑解难

2014
11/08
07:57
宁化县新闻中心


    张丽勍(县新闻中心记者):老百姓非常关注保障性住房(限价房)的质量和价格。请问我县是如何解决保障性住房质量和价格这一矛盾的?


    伊旭平(县住建局副局长):一是执行项目业主负总责,落实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质保量建设保障房。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合理的工期和工程造价,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严把材料进场关,实行随机抽检制度,加强了对工程质量安全抽查和巡查力度。强化工程现场监理,配备足够、合格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执行施工旁站式监理,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检测,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试件等进行抽样检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执行分户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牌制度。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档案,房屋设置质量永久标志牌。
 

    张林勇(县广播电视台记者):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且增幅越来越大,请问保障性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如何解决?


    张能清(县财政局长):一是明确建设资金的投入与管理责任。保障房建设是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惠民项目,按现有政策,主要靠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将保障房建设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县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保证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规范建设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将建设任务的资金拼盘会同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批。加快建设资金的到位率,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保障房居住条件的基本需求,严格按审批预算执行。三是拓展建设资金渠道,不断提高资金保障水平。保障房建设是财政支出的重点项目之一,资金需求量大,地方财力有限,因此,应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主要争取银行贷款、BT模式、地方政府债券等,今后要考虑融资租赁、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四是对接好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政策。


    俞祥波(县新闻中心记者):省住建厅给各县(市、区)下达保障性住房任务并进行考核,请问我们县在这方面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伊旭平(县住建局副局长):一是分解任务,签订责任制,2014年县政府下达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宁化县翠华小区公租房和廉租房共计204套,下达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宁化县禾坑尾限价房580套。二是县保障房领导小组每月开展施工进度的督促和落实,对进度慢的项目进行通报,并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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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鸣】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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