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化法院多举措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2010
12/23
08:21
宁化县新闻中心
同时,慎用、少用人身强制执行措施。考虑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因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对人身强制措施的使用十分慎重,只有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社会影响较坏的被执行人才采取司法拘留等人身强制措施。今年,该院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130件260人,仅1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未发生一起因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发的当事人申诉、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对于被执行人经济困难,难以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采取执行和解方式,要求被执行人分期分批交纳社会抚养费;对立案审查中发现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审查备案等方式,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予以立案执行。
在该院运用司法强制力征收社会抚养费100多万元后,各乡镇借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社会抚养费的自行征收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在宁化法院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带动下,宁化县各乡镇自行征收社会抚养费达600余万元 。(张瑞兰 巫朝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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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瑞兰 巫朝鸿】 【责任编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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