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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顶级豪宅竟沦为“垃圾场” 业主开门后吓一跳

2018
06/01
09:42
大闽网

律师说法

物业有义务定期巡查

对此,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从现场情况来看,业主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毋庸置疑。一是房屋铁门被人损坏,倾倒建筑垃圾;二是车位被人非法侵占。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起诉侵权人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同时,应业主要求,物业应提供公共区域监控录像,且物业巡逻人员有义务定期巡查,及时对房门被损坏及倾倒垃圾行为予以制止。物业管理企业如果未能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管理中存在过错,导致业主房屋、车位受到损害或相应损失无法追偿的,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车位被人非法占用,陈律师认为,若是其他人非法侵占,而物业不知情,侵占人应支付侵占期间同等价位的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物业若存在监管失职,应承担相应责任;若是物业利用职务之便将闲置车位出租他人,则物业应承担非法侵占的民事责任。

(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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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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