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在线_客家祖地_苏区_黄慎故里_长征出发地_宁化新闻_宁化新闻中心_宁化_石壁

吃了这种“聪明药”能上名校进机关?真相很可怕

2019
04/18
09:58
新浪新闻

  律师:药贩子行为已涉嫌违法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利他林(哌醋甲酯)、莫达非尼均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活动。

  根据2005年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上述《管理规定》要求,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王良钢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药贩子从国外购买并带回国内销售的精神类药品,王良钢指出,根据药品安全法的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视为假药。“也就是说,药贩子将私自从国外购买的利他林带回国内销售,已经涉嫌构成贩卖假药罪。”

  王良钢认为,“聪明药”是一个广义概念,没有哪一个权威机构对其做过范围的界定。可能包括利他林这类哌甲酯类药物,也可能包括苯丙胺类药物,也就是毒品。

  “由于利他林本身没有被国家认定为毒品,所以消费者购买是不违法的。如果消费者购买到的是苯丙胺类药物,相当于购买了毒品,显然就是违法的。所以,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聪明药’存在很大的风险。”

  (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宁化在线新闻频道,不代表宁化在线的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马威】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