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冒充央企高管诈骗国家贫困县 曾花10万元包装
“这么一个项目来得不容易”
2012年底,为让“重大投资项目”顺利进行,霍邱县组成一个政府考察团,赴南京考察胡耀红的公司,考察团成员包括时任霍邱县政府办主任王俊、国土局局长李春、规划局副局长黄成华、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张涛。
张涛证言称,到南京后,王俊告诉他们这次的任务是到央企华润的华润公司看看。他们四人按照胡耀红名片上的的公司地址找到公司。找到后,印象是南京很高档的大厦,但物业讲没有这家公司。王俊打电话联系,胡耀红讲在忙事情,等忙好了再电话联系。当天下午,他们到南京政务中心去查,没有查到名片上的 “华润公司”信息。
这次考察给霍邱县政府留下了不好印象,但似乎未能引起他们的警觉。据韩旭证言,考察团回来后,王俊就此次考察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上做了汇报,汇报的意思是:胡耀红接待比较差,他们没有见到胡,而没见到的原因为“胡耀红是央企华润集团的高管,可能有点耍大牌”。
重案组37号致电王俊、黄成华,其在电话中没有多谈此次考察内容。胡蝶透露,胡耀红并非“耍大牌”,而是不能见。当时,华润国际虽然已经在德基大厦租房办公,但尚没有注册挂牌,“不便于接待。”
杨全忠回忆,考察团回来后,国土局开过一次局长办公会,会上讨论了考察情况。经过研究,决定根据县里的安排,跟华润国际签订一个框架协议。会上也有质疑胡耀红央企身份的声音,但有人认为他是央企华润某一个分公司:“总体上还是认为他的确是央企华润,只不过不是总部的。”
霍邱县政府在招商引资的焦虑下对资本的无限渴望,尽管发现疑点,但项目仍得以快迅推进。霍邱县政府一位现任领导告诉重案组37号,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霍邱县交通区位优势不突出,招商引资难度较大。另一位领导表示,如果像华润这样的世界500强企业能来霍邱投资,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全县各级领导、各部门肯定全力以赴。”
这种热切的心情还体现在政府文件中。霍邱县委办、政府办于2012年3月16日联合下发的《霍邱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鼓励县内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向霍邱县引荐项目,按项目投资额划分为1000万元、1000万至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不同标准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数额0.4%至1%不等。“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科技项目、上市公司、中国名牌……世界500强企业,按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每个项目另加奖励10万元。”
胡耀红在自辩材料中提及,促成其来霍邱投资苏润项目的“引荐人”,是六安市政府一位时任领导。霍邱县政府时任常务副县长韩旭在证言中也提及,胡耀红至霍邱投资,是“市里介绍来的”。
在霍邱县政府的支持下,苏润广场项目迅速敲定。2013年1月28日,霍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霍邱县国土局于2013年2月4日与胡耀红代表的华润国际草签《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2013年2月15日,双方又草签了《霍邱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补充协议》。杨全忠表示,补充协议也是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对有关优惠政策的明细。
补充协议规定,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县政府同意乙方(华润国际)可按综合价80万元每亩与有关部门结算。同时,乙方对成交价超过80万元每亩的部分,申请县政府批准全额奖励乙方用于五星级酒店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杨全忠解释,实际地价为122万元每亩,按80万每亩结算,是县政府决定的对项目建设的一种“奖励”。这意味着,在项目完成后,霍邱县政府将返还苏润置业公司每亩40多万元。杨全忠承认,这一政策类似于土地出让金返还,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但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时这么一个项目来得不容易,“这个项目来的比较急,马上就要入驻建设,政府就决定把一些配套设施搞齐了再出让给他,等于政府掏钱给他搞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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