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囚禁精神病院被强行灌药 现边工作边打官司
“精神病人”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三份长期医嘱单显示,在2015年7月20日晚间,徐民从开具相关检测项目,包括精神科A类量表和B类量表、社会功能活动调查量表、阳性症状和阴性症状量表等。
“冲动行为干预治疗”的记录里,当天19点35分,刘刚情绪不稳定,被约束双侧肢体,20点35分,情绪较稳定,解除约束。PCU病人观察记录单中,此后连续四天,刘刚存在治疗不合作、否认有病、幻觉、妄想、话多、进食不佳的记录。
住院期间,刘刚认为自己受到惊吓,心跳高达每分钟两百次,这样的情况出现了六次。而他记不清具体的时间。
最后一次是中午,吃了药之后昏睡,躺在床上,“陷入了濒死的感觉”。
“好像被水淹死的那种绝望感,只能听到一点模糊的声音”,他形容,醒来四肢没法动,想着自己可能命绝于此。把这个反应又归结于用药的结果,还觉得,也有可能是因为电休克治疗。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自己当时死命挣扎起来,侧身下床,扶着墙到护士站。“护士吓坏了,两点多还没有人上班,打电话找医生,就先找男护工抬我到床上输液。后来,他们搬来仪器,让吃药。”
“而每次吃了药之后,头剧疼,立刻就像一个闷棍从脑后把你打昏”。刘刚讲述,在病房里,一天用药三次。中午时,是在12点半吃完饭以后服药,不吃就强行灌药。而后会昏睡到两点半,由巨大的噪声喇叭叫醒,“护士会踢床,踹醒打醒,起不来就拖起来放在地上。”
在《中国新闻周刊》所获得的一份临时医嘱单上,记录了2015年7月23日到8月11日的由医师徐民从开具的医疗项目,期间做过四次“多参数监护五抽搐电休克治疗”,每次间隔四天。
在电休克治疗之前,使用了100毫升氯化钠注射液、0.1克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100毫克丙泊酚注射液和0.5毫克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这些是镇定和减少分泌物的作用。”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精神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北陵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电休克治疗必须由家属同意签字,因为有医生预料不到的危险性,有可能不耐受。一个疗程至少十次,意外很多。”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中,“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代替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2015年10月14日,刘刚被护工殴打。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一个19岁的小病患跟他说想换病房,而他提醒小病患,另一个病房太乱,经常会有打人的事情,对话内容被护工听见,于是被拳脚相加。
在医院的说法中,此次矛盾的起因是,刘刚欺负一位病患。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一审庭审答辩中表示,“虽然两人发生肢体接触,但没有造成原告(刘刚)受伤。该协议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关于医疗纠纷的事实判断,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申请了司法鉴定。其以正在进行法律程序为由,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进一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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