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实干担当
选好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治党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全面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把政治关,注重干部一贯的政治表现,不仅看怎么说,更看怎么做,真正把理想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选拔出来,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坚决调整下去,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破除“四唯”。2014年,修订出台《干部任用条例》,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把民主推荐结果由原来的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深入考察干部德才表现,解决“唯票”问题。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合理确定职位范围,严格条件资格,严格程序方法,严格考察把关,解决“唯分”问题。改进政绩考核工作,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解决“唯GDP”问题。不搞年龄层层递减,不搞“一刀切”,注重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解决“唯年龄”问题。各方面普遍反映,现在干部工作“正本清源、回归本真”,干部不再为票、为分、为GDP、为年龄而纠结,工作中少了浮躁,多了踏实。
——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8月,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全面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提出“凡提四必”要求,为识别干部打造“透视机”和“诊断器”。
——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和考验干部,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锻炼,平级择优选派援藏援青援疆干部,选派挂职干部参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2015年7月,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首次以中央党内法规形式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专门规定。以《规定》为依据,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共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28207人,其中省部级147人,厅局级2347人,县处级25713人,初步构建了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加快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120多万名基层公务员据此晋升了职级。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步伐,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1+5”制度体系。2018年5月,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聚焦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堵点”和“痛点”,提出一系列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新思路、硬举措,释放了事业为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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