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第三章 管 理
在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宁化的工业,特别是地方国营工业发展仍然缓慢,工业生产未突破小商品生产方式。1958年起,地方国营工业迅速发展,相继兴办农械厂、瓷厂、食品厂、纺织厂、香料厂、细菌肥料厂等一批企业,原属公私合营的酒厂亦转为地方国营。企业生产开始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轨道,企业产品、产量、产值等基本按照指令性计划执行。企业管理亦从单一的行政手段转为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企业管理方式也开始从传统经验管理阶段进入科学管理阶段。
1958~1960年,宁化工业处在“上马”与“下马”的折腾之中,企业管理一度难以相对稳定。1960年推行“鞍钢宪法”后,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开始实行“两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三结合”(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的制度,工业企业管理步上新的台阶。1961年《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简称七十条)发布后,又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工作。当时在地方国营企业中,一种是建立比较全面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如县农械厂,增设职能管理机构,实行劳动定额和生产计划作业制、产品质量检验制、物资消耗定额制、经济核算制,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等群众运动。一种是开始加强企业管理,建立以党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与厂长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在政治统帅生产的前提下,车间建立管理小组,设有计划管理员、工具保管员和操作技术辅导员,重视技术培训,还广泛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
1963年起,多数国营工矿企业,开始采用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以促进劳动定额管理、财务管理和实行岗位责任制。至1964年,便开始按完成五项指标(产量与质量、工资总额、成本消耗、流动资金周转期、利润及上交)提取工资总额3.5%作企业奖金,实行固定工资加奖金的分配制度,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刚建立不久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当作“管、卡、压”加以批判和否定,企业管理一度陷入无政府混乱状态。
70年代后,县合成氨厂、煤矿、钨矿、水泥厂等一批地方国营企业相继建成投产,出现化工生产以及井下、高空等特殊作业,从而迫切要求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迅速恢复和健全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使企业重新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77年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的召开,1978年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工业三十条)的发布,使工业企业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趋向完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全面整顿劳动纪律,建立生产、工作良好秩序;逐步建立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和物资管理等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强化岗位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推行超产奖、节约奖和计时工资制;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技术培训。一批骨干企业——合成氨厂、水泥厂、煤矿等厂矿,还进行技改扩建,以增加企业后劲。至此,除部分集体工业企业外,大多数工矿企业的科学管理已日趋成熟。
- 上一篇:第一节 1957年之前[ 01-18 ]
- 下一篇:第三节 1979年之后[ 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