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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第三章 管 理

2010
01/18
17:53
《宁化县志》

  解放前,宁化工业基础落后,长期停留在手工业水平。企业生产依赖市场调节,业主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属小商品生产方式。企业管理亦采用传统经验方式,由业主直接指挥或亲自参与生产活动。解放初,全县除一家私营碾米厂外,均为手工作坊。1953年起,通过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办起一批工业企业,至1957年,计有地方国营企业8家、合作社组65家、公私合营企业2家。

  在此期间,工业企业虽有一定发展,但其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多为手工操作。生产上以市场调节为主(国家只对企业下达某些生产、财务指标);管理上亦以行政手段为主,仍属于传统经验管理范畴。随着合作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出现,在管理体制上开始产生新的方式。

  一是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印刷厂、酒厂、城关铁器社、木器社等单位,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对企业进行民主化的管理与监督。

  二是地方国营企业——电厂、粮油加工厂、林产化工厂、伐木场以及由公私合营转为地方国营的印刷厂等,由厂级、车间、班组各级负责人实行垂直单一领导,没有专设职能管理机构,只配备技术员、保管员、财会员等少量职能人员协助厂长工作,并初步建立起经济核算和收益分配制度,还要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产量、产值、利润、成本以及资金周转等情况。企业生产与管理水平还比较落后,基本上还是管理者凭藉以往经验进行管理,工人凭藉个人实践经验与技能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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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伍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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