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五 第一章 军事机关
一、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0年3月在县委机构内设人民武装委员会,由2名县委副书记兼主任,县府机构内设军事组,由驻军部队派出领导任组长。同年7月撤销军事组,成立县民兵大队,由人民武装委员会管辖,各区相应成立武装委员会和民兵中队。
1950年底,县武装部成立后,内设人民武装委员会常务办事机构。1960年2月,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改称民兵工作组,牛迪安任组长,各公社、厂矿武装委员会改称民兵工作组,“文化大革命”期间自然终止。
1979年底,恢复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1名县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县武装部长、政委任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公社、厂矿武装委员会也相应恢复。
县、乡镇武装委员会实行党管武装体制。
二、县人民武装部
1950年底,遵照福建省委、省军区关于“建设人民武装”的命令,成立宁化县人民武装部,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驻宁化县的军事指挥机关,干部战士均为现役军人,为正团级单位,受县委、县政府和地区军分区的双重领导。
1955年1月,县武装部奉令改称县兵役局。1959年2月,清宁两县合并,称清宁县兵役局(后称清宁县武装部),
县武装部编正副部长、政委,设军事、政治、后勤三科。1952年9月前,部长由县长兼任;1960年5月前,政委由县委第一书记兼任;1954年11月前,1名副部长由县公安局长兼任。
县兵役局编正副局长、政委,设组织动员、征集退伍、预备役军官、统计、民兵五科。
1986年6月,武装部由解放军系列改为地方建置,称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武装部。其机构单列,性质、任务不变,属县委军事指挥机关,副县级单位。部设党委,县委书记兼任部党委书记,政委、部长任副书记。部机关设二科一室(政工科、军事科、办公室)。改制工作于是月23日由三明军分区和宁化县委履行签字交接仪式。宁化县历任县武装部部长、政委名单见表25-1、25-2。
县武装部先后代管或直辖过县大队、县独立营、区中队、独立连、县中队等正规部队和基干民兵团、普通民兵师等地方武装力量,下辖各区(人民公社、乡镇、厂场)武装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奉令对县公安、检察、法院、邮电、体委等部门实施过军管。
三、区、工委、公社、乡镇、厂场武装部
1951年初,随着县人民武装部的成立,全县5个区的武装部在3月底前相继成立。6月设7个区武装部,辖95个民兵大队部。1952年8月设9个区武装部,辖105个乡镇民兵队部。
1954年9月设12个区武装部,辖162个乡镇民兵队部。1958年元月撤区并乡,设4个镇民兵工作组,10月辖30个公社(乡)民兵团(营)。1959年2月宁清两县合并,设19个公社民兵团(宁化10个)。1961年5月恢复宁化原建置,设立6个工委武装部,辖32个公社(乡)武装部。1962年12月撤销民兵工作组,改为人民公社武装委员会。1964年6月撤销工委武装部,设24个公社武装部。1966年8月设14个公社武装部。1983年9月后全县有20个乡镇、厂场及县直机关武装部,辖208个村(大队)民兵营。
1958年9月前,区武装部干部由县武装部派现役干部担任,不设部长、副部长;1958年10月~1960年4月,区、公社武装干部由地方干部兼任。1960年5月各公社、工委武装部配备正副部长和参谋干事(不属现役军人),小公社1~2人,大公社2~3人。
区、工委、公社、乡镇、厂场武装部,属副区(局)单位,受县人民武装部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既是本级单位的军事部门,又是直接组织、发动和带领民兵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指挥机构。
四、联防组织
解放后,县境内有本省的4号、6号、7号反空降制高点,县有1所关押犯人的劳改农场。1958年4月开始加入闽赣6县,闽粤赣3省14县,龙、晋、南3专区6县,宁、清、连、长4县,石、宁、清3县联防组织。迄1980年12月,历时22年,每年都参加联防组织召开的会议,制定计划,以明确兵防部署重点地域和使用兵力数量等事宜。1981年2月奉中央军委“关于撤销省际接合部联防组织”的命令,退出各联防组织。
25-1 | 宁化县历任县武装部部长名表 |
姓名 | 任 期 | 注 | 姓名 | 任 期 | 注 |
张桓东 | 1951.1~1952.8 | 县长代 | 夹存金 | 1965.12~1969.10 | |
冯东邦 | 1952.9~1953.6 | 傅成森 | 1969.10~1981.9 | ||
张子正 | 1953.6~1961.8 | 中途任兵役局长 | 林依桂 | 1981.9~1983.2 | |
祝 青 | 1961.9~1962.12 | 王白清 | 1983.3~1985.12 | ||
刘占海 | 1963.10~1965.12 | 罗朝祥 | 1986.2~ |
25-2 | 宁化县历任县武装部政委名表 |
姓名 | 任 期 | 注 | 姓名 | 任 期 | 注 |
孙民夫 | 1951.1~1953.4 | 县委书记兼 | 刘桂江 | 1968.12~1975.3 | 县委书记兼 |
张其俭 | 1953.3~1954.7 | 县委书记兼 | 赵树桢 | 1974.12~1976.1 | |
张桓东 | 1954.7~1954.11 | 县委书记兼 | 刘大兴 | 1975.3~1977.12 | 县委书记兼 |
岳光杰 | 1954.12~1962.3 | 县委书记兼 | 郑成辽 | 1979.5~1981.2 | 县委书记兼 |
陈庆伦 | 1965.4~1968.11 | 郝连俤 | 1975.5~1979.6 | ||
王建政 | 1961.4~1964.5 | 县委书记兼 | 王善扬 | 1981.10~1983.11 | 县委书记兼 |
卢光盛 | 1964.9~1968.11 | 县委书记兼 | 陈志鹏 | 1983.11~1984.11 | 县委书记兼 |
陈庆伦 | 1960.12~1964.12 | 李轩源 | 1984.11~ | ||
周积源 | 1979.6~1984.11 | 朱永康 | 1985.2~ | 县委书记兼 |
注:1959年起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的都称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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