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第一章 军事机关
一、民国时期
国民政府建立后,设警备队长(1人),负责地方治安。民国4年(1915年)原巡防队与县城民壮队合编为警备队。民国24年5月共产党领导的军事武装力量全部撤离宁化县境后,国民党政府奉令设立第五科(即军事科),主管地方民众自卫训练和乡镇治安保卫工作,编有科长、秘书、组训、督练、治保干事、司书及雇员7~9人。因当时征兵数不多,县政府另设兵役股,编有主任和征募员。民国25年初改为宁化县军事科,由现役军官、军士组成,设组训、治安、军需3个股,全科15人。
民国26年8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征兵数量日增,县军事科改为兵役科。民国27年7月,县政府兵役科归并到宁化县国民抗敌自卫团司令部。
民国28年8月,县国民抗敌自卫团司令部撤销,又成立宁化县军事科。此后,军事科、第五科几经更迭,直至民国38年10月宁化解放。
附:民国时期附属军事机构
社训总队 县政府为了加强民众自卫训练,使机关、团体、学校达到军事化,于民国25年(1936年)5月成立宁化县社会团体军事训练总队,专门负责训练督导骨干工作,由县长兼任总队长,军事科长或县一级军事机构的副职兼任副队长,编有军训、政训、干训督练官和教员10~13人。
兵役监督委员会 民国25年8月,县政府为了推行《兵役法规》,督促役政开展,防止征兵舞弊,成立兵役监督委员会,由县党部、军事科(或兵役科)、法院、驻军政治部门派出负责人员组成。县党部书记长任主任委员,设副主任和委员6~8人,区、乡镇亦照此成立兵役监督委员会。
抗敌后援工作分会 民国27年8月,抗战年余,前方物资紧张,供应不时中断,县奉省政府电令,“由县党部召集本县党、政、军各机关团体组织成立抗敌后援工作分会”。县党部指导员李果为主任(后由马牧初继任),常委12人,委员32人。
军民合作站 民国29年5月,县奉令成立宁化县军民合作站。站长由县长兼任(后改为参谋长兼任),主要任务是为过往军队服务,取代抗敌后援工作分会,并在交通沿线乡镇建立军民合作分站。民国37年改为宁化县军民合作总站,雷三寿任总站长。
新兵招待所 民国
抗敌自卫委员会 民国32年间,县成立抗敌自卫委员会,指导与组织民众的自卫训练和督导役政工作,保障军队作战的后方供应。主任由县长兼,有委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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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青年从军委员会 民国34年6月,抗日战争处于紧要关头,国民政府通电全国,鼓励动员在职在校的知识青年志愿参军,县为此成立知识青年从军委员会,由县党部、三青团分团部、国民兵团、参议会以及教育、卫生、妇女会等有关部门派人组成。主任由县长兼,有委员14人。
青年军复员委员会 抗战结束后,出征军人相继复员返回地方,县因此于民国35年5月成立青年军复员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委员有16人。民国36年10月改为宁化县退伍(役)军人就业辅导委员会,主任由县长兼,有委员7人。
国民兵集训队 民国36年10月,县奉令分期轮流集训各乡镇的甲级国民兵,每期1个月180人。集训队设队长和6个分队长。
兵役互助组 民国38年3月,县政府为了加强征兵工作,推行役政,以维持出征军人家庭生活,成立兵役互助组和应征队,但空有其名,未开展实际工作。
兵役协会 民国38年3月起,全县的征兵任务突增1000余名。当时全国即将解放。“各地纷纷建议停止征兵,本县各乡镇亦存在观望心理,对上级训令不予理睬,县府对征集役政感到非常困难”,于是在
联防组织 民国30年11月底,在宁化县政府召开宁化、长汀、连城、清流四县联防会议,成立四县联防办事处。民国32年11月,宁化、石城两县设立宁石边区联防办事处。民国34年12月,闽赣边区宁化、建宁、广昌、石城四县在安远中山堂召开联防委员会。民国37年7月,在安远召开宁化、明溪、清流、建宁、泰宁五县自卫联防委员会,成立四个联防区指挥所。民国38年6月,再次召开会议,研讨“反共防共阻共”对策。7月,在宁化县政府召开宁、明、清、将、泰、建、广、南、黎九县联防会议,江西广昌、南城、黎川三县未派人参加。
二、苏区时期
苏区时期,中共宁化县委设军事部。
民国19年(1930年)6月,宁化西南五乡大暴动后,成立宁化县革命委员会。伊有光任军事委员,雷必光任赤卫队长。
民国20年11月~民国23年12月,先后任中共宁化县委军事部长的有张连篇、胡明才、曹国魁、阴绍龙、黄云标、邱绍芹等6人。
民国22年8月增设澎湃县,军事部部长先后为王子成、乐少华、张凤棋。
各区委、区苏维埃政府也相应成立军事赤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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