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九下卷 第一章 国民党宁化地方组织
2010
03/29
11:16
《宁化县志》
一、主持例行性节日纪念及庆祝活动。民国29年(1940年)4月25日下午5时,县党部在公共体育场举行“讨汪肃奸”大会,会后与会者三千多人举着火炬游行。
二、主持募捐、救济等活动。在抗日战争时期经常开展此项活动。民国27年7月30日,由国民党宁化县指导委员会主持,组织各机关、团体、学校参与成立“黄灾救济捐款一日运动筹备会”,在全县开展劝捐活动;之后,又多次发动“七七”献金活动。
三、组建宁化县社会服务处(服务处)。该社于民国28年10月着手筹建,翌年1月4日正式成立。民国31年改名宁化县党部社会服务处。其主要业务是:经济服务(设农田水利协会);公共救济服务(设施药棺所、育儿所);生活指导服务(设社会食堂、妇女会);人事咨询服务(职业介绍、法律顾问、代写书信、卫生顾问)等。
四、建立各种机构、制度,严密控制、监视民众的言行。
(一)民国、28年10月9日成立党务计划委员会,县党部、县府、县参议会、商会、公会、农会等负责人为委员,它是县党务工作的议事和主要决策机构。
(二)组建“党团”。国民党为加强对“民运”工作的领导,在民众团体中开展“宣传”,搜集情报,阻止共产党的地下革命活动,在各“民众团体”中发展党员,然后在“忠实”的 党员中组建“党团”。省党部在训练“民运工作队”之后不久,于民国29年4月委派励济时 为宁化“民运”指导员。
(三)召集党政秘密会议(后改为“特别小组会议”)。党政秘密会议按国民党中央、省党部有关规定,参加人员为县党部书记长、执委1人、监委1人、县长、主任秘书及社会、民 政、教育三科的党员科长。党政秘密会议除研究“社会治安”、“防奸伪”等问题外,还决策“地方建设”等事项。民国32年9月,省党部令将党政秘密会议改为“特别小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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