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第二章 货币与管理
民国16年(1927年)前,宁化沿习以银元、银毫、铜元、铜钱为通用货币,中国银行发行的纸币较少见,而银元、银毫、铜元之间的兑换率常因市场流通量多寡而改变。民国21年至23年,宁化成立苏维埃政府,除准许银元、银毫、铜元流通外,苏维埃中央银行发行的钞票和硬币在本县范围有很好的信誉。民国23年冬,国民党政府军五十二师进驻宁化,所发军饷是纸币,本县市场流通遂以钞票居多。后来抗日军兴,军费支出日增,国民政府为达收支平衡,除动员购买救国公债、征收国难防务捐外,又无限制滥发钞票,当时宁化地处后方,避难人口骤增,工农业产品不敷消费,导致物价暴涨,钞票贬值,银元、银毫等重又流行。
1950年起,人民银行的货币投放量虽逐年增长,但在1958年前都较均衡,货币流通量只有数百万元,物价平稳,人心安定。而在1958年“大跃进”中,银行、信用社在宏观上失控,投放货币猛增到1343万元,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104 %。1959~1960年又实行大购大销、大投放以及处理“一平二调三收款”问题,以致造成1961年全县货币投差达337.1万元,占1950~1961年12年投差总和的41-67%,为1980年以前投差最多的一年。1963年由于紧缩信贷、严格财政资金及信贷资金的分口管理,回笼货币20.4万元。1980年后,宁化又出现投放高峰,1981年投差达672.3万元;1987年投放额为16637.3万元,回笼17408.5万元,分别为196l的10.2倍和13.6倍,净回笼770.7万元。
为加强货币管理,确保人民币流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解放初,宁化县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有:一、废除国民党的钞票。二、禁止一切外国货币的流通和买卖。三。严禁金银流通,取缔金银投机活动。特别是最后一条,解放30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紧抓不放,但银元和金银的黑市交易仍未杜绝,同时还发生伪造人民币案件数起,这些案件被及时发现,当事者被依法惩处。
1987年,县银行现金收入为:商品销售收入9870.3万元,比上年增2594.5万元;服务事业收入1016.4万元,比上年增242.6万元;税款收入179.8万元,比上年减11.8万元;农村信用社收入715.9万元,比上年增166.7万元;乡镇企事业收入554.8万元,比上年增116.l万元;城乡个体经营收入161.5万元,比上年增97.2万元;储蓄存款收入4054.4万元,比上年增1496万元;汇兑收入342万元,比上年增57.8万元;其他收入440.2万元,比上年增118t 2万元;奖券收入73.2万元(上年无)。总收入比上年增49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