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第二章 货币与管理
2010
03/19
10:19
《宁化县志》
在货币流通过程中,银行是现金出纳与转帐结算的中心。为便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除现金结算外,转帐结算已成为银行清算社会资金往来的重要工具。
解放初,转帐结算沿用异地结算使用电汇、信汇、票汇及进出口押汇等,同城结算则使用支票、存折的方式。1952年起至1955年,推行苏联银行的结算方法后,同城结算有支票结算、保付支票结算、计划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以及托收承付结算五种方式;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结算、电信拨(汇兑)结算、特种帐户结算与信用证结算四种方式。对私营经济往来则仍使用支票、汇兑、进出口押汇等方式。1956~1977年,通过逐步演变与改革,异地结算方式计有托收承付、信用证、采购帐户和汇兑;同城结算方式有支票、委托付款、限额支票、计划付款与托收承付。1978年元旦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后,取销凭实物收据托收等规定,加强支票使用严格管理,异地结算主要采用托收承付、信用证、汇兑结算;至1984年冬才又开办汇票和委托收款。同城结算主要采用支票、托收无承付、委托收款等。至1987年,同城结算主要有转帐和托收无承付等方式;异地结算则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汇、汇票、商业汇票等方式。当年非现金结算发生数额见表14~2。
14-2 1987年宁化县银行非现金结算表
行别 |
发生笔数 |
收入金额 |
付出金额 |
行别 |
发生笔数 |
收入金额 |
付出金额 |
工商行 农行 |
94240 8991I |
17316 141769 |
15340 171793 |
建行 小计 |
50000 234151 |
3300 162385 |
3200 16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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