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金融 第一章 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宁化县支行 1956年7月从人民银行分出,1957年7月25日撤销并入人民银行宁化支行。1964年4月2日恢复。当时各营业所的会计、出纳归人民银行领导,营业所主任、农金员归农业银行领导。1965年9月又与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合并,1980年1月1日再度恢复,各乡镇的银行营业所划归农业银行领导。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化县支行 1963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清宁办事处,分管宁化、清流、明溪三县建行业务。办事处设清流城关,1965年迁宁化城关。1968年12月撤销并入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三县的建行业务由各县人民银行办理。1972年国务院决定再次恢复建设银行,宁化在县人民银行机构内配备有基建拨款员,业务由建设银行三明中心支行指导。1976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化县办事处。1979年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宁化县支行。1980年又改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福建省宁化县支行。
区乡金融机构 1951年12月起,先后在安远、泉上、安乐、治平等区成立人民银行营业所和七个流动服务组。接着陆续在全县各区(镇)普遍成立隶属机构,各基层营业所逐步代理建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迄1958年8月中旬,全县30个乡都建立有营业所(其中简易营业所18个)。在前两次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分设期间,两行分别均在各区(现称乡镇)设立隶属的办事处和营业所,在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合并时,农行的下属机构也随之撤并。至1980年1月1日第三次恢复农业银行时,设在各乡镇的人民银行下属机构划归农业银行县支行管辖,人民银行只保留三个基层机构,即城关储蓄所和5101、5102两厂办事处。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宁化县支行成立后,人民银行的三个下属机构归工商银行领导,这样在全县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只保留一个专业银行的单一隶属机构。
- 上一篇:第一节 当铺、汇兑庄[ 03-19 ]
- 下一篇: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