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金融 第一章 金融机构
2010
03/19
10:15
《宁化县志》
民国25年(1936年),本县开始在城乡各地建立信用合作社。据《福建省统计年鉴》记载,当时宁化有信用社9个,集股金94025元。
1953年4月,人民银行宁化县支行首先在安乐的马家村和水茜的庙前村发动群众正式成立信用互助组,通过试点,同年底在全县范围内依靠群众自己集资,组织4个信用互助组。当时集中农村闲散资金,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以及打击高利贷活动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到1954年遂发展为以乡建社或建组,全县39个乡有信用合作社的占10个乡,有信用互助组的占29个乡,参加农户3333户,其中参加信用社的有1595户,参加信用组的有1738户。到1954年底基本达到乡乡建社。1958年8月间,全县计有125个信用部、124个分部、354个服务站、35个代办站,入社农户37071户,占农户总数的98.5%,16岁以上的11.28万人全部入股,吸收集体股金13.68万元,占应收数的60.66%。为了使信用合作社能够体现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1984年10月23日召开全县信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宁化县信用合作联社,成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补充和有力的助手。1984年成立联社时,全县计有15个信用社,下设6个分社、174个信用站,有新、老信用社社员41143户,占农户总数的88.7%,股金总额1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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