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概况
宁化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环北路138号客商汇酒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宁招)24010
项目名称:宁化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1:
磋商保证金:3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随身携带 描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30至2024-05-09,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方式: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化县客商汇二层)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按物价局现行标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化县客商汇二层开标室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05-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化县客商汇二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必须为印泥盖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化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13859122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客商汇二楼
联系方式:18960570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敏
电 话:1896057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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