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化县人社局人才奖励申报名单公示
根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宁化县“宁籍人才”回归专项行动(2022-2027年)》(宁委人才〔2022〕3号)、《中共宁化县委人才办关于做好宁化县人才奖励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将申请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化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0598-6829569。
附件:宁化县人社局2023年人才奖励申报名单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2023年宁化县人社局人才奖励申报名单
序号 | 申报单位 (人员) | 申报项目 | 申报材料明细 (按胶装材料目录顺序填写) | 协审 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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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席荣芳、吴玉莲 |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城乡规划、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公路工程管理、桥梁工程等工程类专业人才,经县人社局认定,符合当年度县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给予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 1.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5.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清单。 |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 |
2 | 熊也平 | 依据《宁化县“葛藤人才行动”实施方案》(宁委办〔2021〕18号):对我县生源或户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到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双一流”(含原“985”、“211”)院校、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应往届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签订最低5年服务协议,除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外,再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 1.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复印件。 |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 |
3 | 钟森、 邱思婧晖、陈家传、马国杰、张常宏、邱露、 宁瑞琴、黄艺婷、张春花、温存曦、王贤、 黄林、 张伟韬、兰燕红、伍才杰、李宏扬 | 依据《宁化县“宁籍人才”回归专项行动(2022-2027年)》(宁委人才〔2022〕3号):对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明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本科毕业生回宁就业或自主创业,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政策支持对象的祖父母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 三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 | 经审,符合申报条件 | 钟森、邱露、黄艺婷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毕业生;邱思婧晖、陈家传、马国杰、张常宏、宁瑞琴、张春花、温存曦、王贤、 黄林、张伟韬、兰燕红、伍才杰、李宏扬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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