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宁化县宏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能温控大棚验收的公示
2023
12/13
16:06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第二批实施农业温室大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1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2月13日组织专家对宁化县宏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华侨农场农业智能温控大棚进行验收,通过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逐棚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经对照省定补贴建设标准,并经仔细翔实汇总、认真讨论。该设施项目相关指标均达到闽财农指〔2022〕41号文件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要求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设施农业项目验收的批复》(闽农种植函〔2019〕576号)文件要求,经验收组全体成员研究,一致同意该项目验收评定为合格。经采用皮尺丈量大棚长宽计算出新建智能温控大棚一面积为20.006亩。
根据闽财农指〔2022〕41号文件规定,智能温控大棚一(未配备外遮阳)补贴标准为每亩4万元,新建20.006亩智能温控大棚一共计补贴专项资金80.02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县农业发展规划中心电话:0598-6820939
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电话:0598-6823021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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